招标文件
一、招标邀请
1. 项目名称:
泉州广播电视台“两会直播室”制作及安装拆卸
2. 投标须知: 详见第二部分“投标须知”要求
3. 项目结束时间:2021年1月30日
4.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点贰万元整(¥120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5、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20年12月29日起至2021年1月6日止。
6、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发送电子邮件至fation0950@163.com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月6日下午17:30 时(北京时间)。逾期响应,恕不接受。
8.协商谈判时间和地点:
2021年1月7日下午15:30 时(北京时间)。
泉州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二楼会议室
9.如对本次采购有疑问,请联系:
泉州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 陈先生 13850771900
王先生 13850771911
二、投标须知
1. 投标费用:
投标方需承担与本投标有关的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标书准备、提交、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不承担、分担任何相关类似费用。
2. 投标书要求:
投标方在投标之前必须认真阅读本招标书所有内容,投标方因未能遵循此要求而造成的对本招标书要求投标方所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数据的遗漏或任何非针对招标书要求项目的报价均须自但风险并承担可能导致其标书被招标废弃的后果。
3. 投标资格:参加本项目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
2)投标人必须具有文化传播、影视制作等经营范围;
4. 投标书组成:
1) 项目执行报价单(至少应包括以下细项:演播室设计制作用料名称、规格、单价;后勤安装保障人员数量及单价等)
2)参与投标公司以往参与大型活动的证明材料(活动照片即可)
5.评标标准:
本次投标采用综合评价筛选最终中标单位,即从综合资质、预算控制、保障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定,标价最低者中标,评标现场会当日当场公布开标结果。
三、制作要求及验收标准
1. 制作要求:
1)演播室设计图由我方提供,中标方需严格按照设计规格、数量等进行设计、制作、安装。如出现差错,中标方需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重新制作、更换,直至符合节目制作要求。
2)演播室现场使用材料应符合环保规范,减少室内污染。
3)演播室布置必须在电视台规定时间内完成,安装施工期间须遵守泉州酒店相关管理规定。一旦违反规定,相关责任和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4)此次招标舞美设计图由泉州酒店和东海会场两部分组成,设计图标注具体规格和制作要求。详情请联系佘先生:18965667678。
5)本次舞美制作的总费用不高于1.2万元。
2.验收标准:
1)执行方案和预算报价需经电视台项目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主管审核。
2)现场安装执行环节由泉州广播电视台编导和舞美设计师负责把关。一旦出现问题,必须立即整改,确保达到或超过标准要求。
四、申请投标人须知
1. 参加投标需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含组织机构) 近二年从事相同或相似项目的说明
2. 以上材料须使用中文,一式两份,并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所有材料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