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多地新增电动车违法抓拍设备!部分已启用!
无线泉州 新闻 2024-09-17 17:52:53
为进一步规范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依法收集交通违法行为证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将新增一批电动自行车违法抓拍设备,对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非机动车逆向行驶、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实施抓拍,现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点通告如下:
电动自行车违法抓拍设备于2024年9月11日正式投入使用,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在以上路段发生相应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理解支持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台商投资区大队决定自2024年9月15日起启用324国道西塘路口等14个电动车违法行为抓拍高清监控设备,对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道路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或驾驭畜力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处罚。现将新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电子监控设备设置地点通告如下:
本通告自2024年9月15日起执行,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9月21日为宣传告知期。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为进一步规范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依法收集交通违法行为证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鲤城大队将新增一批电动自行车违法抓拍设备,对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非机动车逆向行驶、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实施抓拍,现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点通告如下:电动自行车违法抓拍设备将于2024年9月17日正式投入使用,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在以上路段发生相应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理解支持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缓解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道路情况,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于2024年9月24日起对以下路段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对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现将该批电子警察设备的设置点位公示如下:
序号 | 位置 |
1 | 通港东街(迎宾馆进出城卡口) |
2 | 泉州大桥进出城卡口 |
根据以上电子警察监控的记录,在上述路段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支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开发区交警大队、鲤城交警微发布、泉州交警微发布、泉州台商区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