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的通告》,将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点击下方观看视频↓↓】
*视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通告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严禁在楼梯间、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鼓励住宅小区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设置在室外,使用不燃材料搭建,并与其他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没有物业服务企业和主管单位的住宅区推行物业化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及时纠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居民小区主管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组织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加强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力量灭火技能训练。各管理单位应加强防范常识宣传和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共同抵制电动车停放充电的不安全行为。管理单位应当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制止电动自行车在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的室内场所充电。

将联合消防部门,持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执法力度,禁止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最大限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在此我也呼吁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小区物业,严格做到规范停车、安全充电,树牢安全意识。
本台记者:张贵霖 刘程灿
【无线泉州】一审:许佳馨(见习)
【无线泉州】二审:林健行
【无线泉州】三审:潘海阳 黄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