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丰泽区府东路北延伸段(北段)项目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
丰泽区府东路北延伸段(北段)项目
房屋征收决定
因丰泽区府东路北延伸段(北段)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38号)、《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泉政规〔2024〕6号)等有关规定,现决定对丰泽区府东路北延伸段(北段)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依法实施征收,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一、征收范围:(1)后亭社区:东至通港东街辅路,西至豪亭路,南至赵厝路,北至北侧绿地,共87.9亩;(2)宝山社区:洋店部分土地,共15.02亩。具体范围详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丰泽区府东路北延伸段(北段)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通告》(泉丰政综〔2025〕91号)。
二、房屋征收部门: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临海街道办事处。
四、签约期限:住宅、未经登记经营性用房签约期限自2025年12月30日起至2026年2月14日止,签约期限开始前被征收人可提前签约并腾空房屋,提前签约并腾空的被征收人统一与在2025年12月30日签约并腾空的被征收人同一批次抽取选房证顺序号;工业用房签约期限自2025年12月30日起至2026年2月14日止。具体签约事宜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办理。
五、最后搬迁期限:住宅、未经登记经营性用房搬迁期限至2026年3月31日止;工业厂房搬迁期限至2026年3月31日止。
六、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丰泽区府东路北延伸段(北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泉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决定。
附件:丰泽区府东路北延伸段(北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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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官网、泉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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