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生物安全与生态安全屏障,遏制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等行为,11月中旬,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倡议书,向全市相关经营主体、行业协会及广大消费者发出四项倡议,从合法经营、主体责任、文明消费、宣传引导四方面入手,凝聚社会合力守护野生动物资源,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据悉,近年来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成效显著,但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等问题仍偶有发生。作为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始终将野生动物保护纳入重点工作范畴,此次发布倡议书,旨在进一步压实市场主体责任、引导公众参与,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野生动物保护共治格局。
倡议书中,针对不同主体的责任与行动方向作出明确指引:
一是严守法律底线,合法合规经营。农贸集市、餐饮服务单位、电子商务平台、花鸟市场、宠物店等市场主体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渔具店、五金店等不得制造、销售捕鸟网、诱捕装置、毒饵等禁用的猎捕工具;电子商务平台不得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提供线上展示、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餐饮单位不得以“野味”“野生”等为噱头进行商业宣传,不得以野生动物冒充普通食材;广告经营单位、发布单位不得设计、制作、发布涉及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违法广告内容。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进货管理。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确保所经营商品来源合法、可追溯,严禁采购、使用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的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电商平台应当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及其商品的审核管理,对涉及鸟类等野生动物的商品信息采取关键词过滤等技术手段、下架处理等措施,并积极主动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管执法工作。
三是倡导文明消费,抵制非法交易。消费者应当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增强保护意识,不购买、不食用非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非法购买野生动物皮毛、骨骼、标本等制品,不参与通过网络平台、社交群组等进行的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活动。发现涉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时,请及时通过12315平台或热线等渠道举报反映,强化社会监督,共同维护生态安全。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保护氛围。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经营场所张贴保护宣传材料,利用电子屏、广播等形式普及法律法规。相关行业协会应切实发挥引导和监督作用,在会员单位内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工作。电商平台可将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政策要求纳入平台管理规则内容。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