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申请时间已确定,事关泉州开发区这一群体
无线泉州 新闻 2025-05-15 17:14:58

若您是符合《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的通知》(泉教办〔2025〕9号)规定的泉州市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请往下看:


01

政策待遇

(1)学前教育阶段

市级认定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层次人才,其子女可按个人意愿选择“海丝泉州·人才港湾”系统提供的优质公办幼儿园就读。其中市级第一、第二层次人才优待范围扩大到第三代子女。第五层次人才,可安排其子女到人才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在居住地须持有房产)所在县(市、区)属公办幼儿园就读。

(2)义务教育阶段

1.小学入学。市级认定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层次人才,其子女可按个人意愿选择“海丝泉州·人才港湾”系统提供的全市优质小学就读。其中市级第一、第二层次人才优待范围扩大到第三代子女。第五层次人才,可安排其子女到人才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在居住地须持有房产)所在县(市、区)属优质学校就读。

2.初中入学。市级认定的第一、第二、第三层次人才,其子女可按个人意愿选择“海丝泉州·人才港湾”系统提供的全市优质初中学校就读。其中市级第一层次人才优待范围扩大到第三代子女。市级第四、第五层次人才子女可安排到人才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在居住地须持有房产)所在县(市、区)的所属优质初中学校就读。

3.中考中招。市级认定的第一、第二层次人才子女在泉参加中考、中招的,按省、市教育部门出台的当年度中考、中招政策给予加分照顾。

(3)转学

我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因特殊情况中途申请转学的,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16〕44号)执行。


02
申请时间

(1)入学申请时间

幼儿园、小学:6月6日-6月28日,

中学:5月15日-5月18日。

(2)转学申请时间: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16〕44号)执行。

(3)中考加分申请,请在5月14日前办理。


03
申请程序

(1)入、转学申请。规定时间内登录海丝泉州·人才港湾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并按照规定上传佐证材料的原件照片。

申请市直小学,同时于7月1日-7月4日通过闽政通-本地-教育入学“一件事”模块等入口进行市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网上报名。

根据规定,高层次人才不能同时申请公办和民办中小学的入学照顾。如选择申请公办中小学,可填报两个意向学校;如申请民办中小学的,只能填报一个意向学校。

(2)中考加分申请。请填写《“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至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家和引智工作科办理。(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911室,联系电话22112397)


04
申请材料

(1)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证或《高层次人才入选名单的通知》文件盖章扫描件。

(2)高层次人才身份证、户口簿。

(3)劳动合同或任职文件。

(4)房产证(引进人才可提供租赁合同)。

(5)单位证明并盖章。

(6)申请人承诺书并签字。

(7)申请就读民办初中的还应提供《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

(操作手册网址:https://www.qzrcgw.gov.cn/download-list)


05
注意事项

(1)高层次人才要严格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从发现之年起,取消该人才享受本政策待遇的资格;

(2)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视同自愿放弃权利;

(3)详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的通知》(泉教办〔202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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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泉州开发区党工委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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