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河长制办公室发文公布2025年福建省河长制湖长制正向激励奖励情况。泉州市荣获“2025年全省河长制湖长制正向激励设区市”,这是我市连续4年获得该荣誉。
泉州市连续4年获省级正向激励
河湖长制绩效考评获佳绩,累计获奖励资金800万元
泉州网7月21日讯(融媒体记者叶虹羽)记者了解到,日前,省河长制办公室发文公布2025年福建省河长制湖长制正向激励奖励情况。我市荣获“2025年全省河长制湖长制正向激励设区市”,这是我市连续4年获得该荣誉。
其中,永春县和晋江市荣获“2025年度全省河长制湖长制正向激励县(市、区)”,两地分别获得一次性财政奖励100万元,资金专项将用于河湖管护、监测运维、信息化建设等治水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共有8个县(市、区)先后获得省级河长制湖长制正向激励,累计获得省级奖励资金800万元。
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我市先后两次获国务院激励表彰,经验做法获中央改革办专文推广,四次入选水利部典型案例,连续九年获得全省河湖长制绩效考评第一名。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39个国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均保持100%,39个小流域省控断面Ⅲ类水质比例从72.9%提升至100%。此外,全市14个主要流域国控断面优质水比例创历史新高,同比提升14.3个百分点,25个省控断面优质水比例同比提升12个百分点,为泉州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绿色动能。
来源:泉州晚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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