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记者从泉州市海洋渔业局获悉,5月1日起,泉州正式进入年度伏季休渔期。据悉,今年我省将按新修订的伏季休渔制度执行。
4月24日,泉州市召开第二季度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暨伏季休渔工作部署会,要求确保5月1日12时前所有应休渔船返回船籍地指定渔港停靠,做到“船进港、港规范、网封存、人上岸”,杜绝异地休渔、违规停靠等行为。渔业部门将实施全链条闭环管控,严格执行依港管船、定人联船、船位报告、定期点船等制度,聚焦重点渔船强化监管。同时当地还将结合“亮剑”“蓝剑”“清港查船”等专项行动,强化陆海执法联动,严厉打击违规出海、非法作业、违规供油供冰等行为,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记者了解到,根据我省今年新修订的我省将按新修订的伏季休渔制度,省内异地休渔、省内异地维修渔船审批流程,需船籍港与靠泊港县级渔业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并逐级报省海洋与渔业局备案。为养殖业服务的活鱼运输船严禁运载捕捞渔获物,应当提前向船籍港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每个航次生产和航行计划,并严格执行进出港报告、编组编队制度。
同时,新规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休渔渔船提供油、水、冰等服务,不得代冻、转载、运输、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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